伊犁工伤保险赔偿指南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在伊犁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伊犁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伊犁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

办理条件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伊犁各类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详情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伊犁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注: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各类型工伤待遇申领材料

伊犁工伤护理/报销申请材料一览

伊犁工伤致伤/残赔偿申请材料一览

伊犁工伤致死赔偿申请材料一览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咨询电话

伊犁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8022194

伊宁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8039007

新源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5031738

霍尔果斯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8792008

奎屯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3273455(或关注奎屯社保微信公众号)

特克斯社会保险管理局 6623465

巩留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5626165

察布查尔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3626532

昭苏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6026519

伊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4027370

尼勒克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4623733

霍城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30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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